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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 凤台县医保局强化药店 “三药一罩”销售管理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03-02阅读:1742次

凤台县医保局强化药店 “三药一罩”销售管理


 为进一步做好发热病人的筛查,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效信息支撑,凤台县医保局全力做好“三药一罩”(退烧药、止咳药、 抗腹泻药和口罩)的销售管理。

严格落实“六个必须”。该局要求零售药店必须严格落实“六个必须”才能正常营业,出售药品。一是必须具备测温枪,店内符合消毒条件;二购药人员进店必须戴口罩;三是出入药店人员必须测体温并登记;四是药店最少四小时必须对药店进行消毒登记;五是必须在药店醒目处张贴“请发热、咳嗽人员到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提示语并口头提示购药人员;六是处方药必须凭处方销售。

 严格落实登记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登记内容,该局统一了登记要求:医保病人可以使用医保卡或身份证登记身份信息,非医保病人使用身份证登记信息。药店在销售功能主治(或适应症)中包含退热、清热、止泻、止痢、止咳、镇咳等功能的药品或医疗器械,必须凭身份证(医保卡)实名销售,必须现场核实联系方式,留下详细的居住地址,询问有无湖北接触史,是处方药的必须凭处方销售,不配合或不提供的,拒绝销售相关产品。药店正常营业时间,不得向符合条件的购药人拒售“退烧药、止咳药、止泻药”等。

严格落实日报制度。“三药一罩”登记实行日报制度,各协议医店要据实登记每日销售情况,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上报县局。对于日常销售中发现的疑常信息要第一时间上报,不得拖延。

严格落实追究问责。疫情期间该局将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药店进行重点跟踪督查,对于敷衍塞责、落实不到位、不严格执行疫情防疫要求的药店,将依法依约从重处理,对拒不改正的,上报市医保局,立即取消定点药店资格,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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