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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大力推进城镇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8-12-21阅读:2785次

截至11月底,全市共有2530人享受大病补充保险待遇,大病保险资金支付1189万元,大病保险实际支付比例达51%。   

一是调整完善政策。为保障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健康平稳可持续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经市深化医改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从今年元月1日起,将大病补充保险起付标准由现行4000元调整为8000元,补助范围和补助比例不变。二是落实规定病种社区就医管理。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5个门诊规定病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管理试点工作,引导门诊规定病种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今年以来,完成1300例门诊慢性病(试点)就医信息采集录入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医保住院费用按病种权重付费管理。出台《马鞍山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按病种权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住院费用按病种权重双系数付费,促进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收治住院参保人员,遏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科学配置住院医保基金,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四是扎实做好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自我市开展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试点工作以来,通过积极备案、多地测试、协调沟通、发放医保卡等举措积极推动该项工作落实,扎实推进医保全国联网和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目前我市符合转诊手续的参保居民可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实现直接结算。五是强化政策宣传。开展“勤廉医保、服务民生”主题宣传日活动,联合花山区、雨山区人社局、市中心医院、十七冶医院及宝芝林大药房、健康大药房,在中岗社区、明渠社区开展专题宣传服务活动,共发放宣传手册700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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