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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2019佛山社保缴费基数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08-12阅读:2824次

社保缴费基数已经有所调整,那么2019年佛山应该缴费的基数是如何的呢?详情小编已经为各位整理好了。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3376元,上限调整为19014元

  二、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维持1720元不变,上限调整为20073元

  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从2019年7月1日起执行。

  四、请各缴费单位于7月31日前(非网报的单位于7月15日前)申报本单位参保职工2018年1—12月的月平均工资,税务部门据此核定缴费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的计费工资。

  五、由于基数调整,请各缴费单位(个人)确保银行账户有足够余额扣缴社保费,以免影响社保待遇。



佛山市社会保险费核定标准表(更新时间:2019年7月1日)
险种费率缴费对象缴费基数下限(元)缴费基数上限(元)
基本养老保险13%单位(含有雇工个体工商户)337619014
12%单位(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
8%个人
失业保险0.5%单位172020073
0.2%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3.5%单位6059
0.5%个人
基本医疗保险(二档)3.5%单位
1.5%个人
生育保险1.0%单位454418177
工伤保险一类基准费率0.10%单位
上浮至120%0.12%
上浮至150%0.15%
工伤保险二类下浮至50%0.10%
下浮至80%0.16%
基准费率0.20%
上浮至120%0.24%
上浮至150%0.30%
工伤保险三类下浮至50%0.15%
下浮至80%0.24%
基准费率0.30%
上浮至120%0.36%
上浮至150%0.45%
工伤保险四类下浮至50%0.23%
下浮至80%0.36%
基准费率0.45%
上浮至120%0.54%
上浮至150%0.68%
工伤保险五类下浮至50%0.25%
下浮至80%0.40%
基准费率0.50%
上浮至120%0.60%
上浮至150%0.75%
工伤保险六类下浮至50%0.28%
下浮至80%0.44%
基准费率0.55%
上浮至120%0.66%
上浮至150%0.83%
工伤保险七类下浮至50%0.30%
下浮至80%0.48%
基准费率0.60%
上浮至120%0.72%
上浮至150%0.90%
工伤保险八类下浮至50%0.33%
下浮至80%0.52%
基准费率0.65%
上浮至120%0.78%
上浮至150%0.98%


来源:佛山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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