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7-05阅读:2325次
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在线办理 在线预约 咨询 收藏 分享
基本要素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
收费信息
中介服务
办事评价
常见问题
实施清单要素
实施编码 | 341100000000766892233105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实施机构 |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或网上办理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网上办理深度 | 三级(原件核验) | 到现场次数 | 1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3个工作日 (时限说明:无) |
办理地点 | 滁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公积金1-2号窗口)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20-12:00,下午14:00-17:00 |
通办范围 | 无 | 联办机构 | 无 |
审查标准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
年审年检 | 无 | ||
数量限制 | 无 | 是否涉及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 | 是 | 是否收费 | 否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有效期限 | 无 | 物流快递 | 不支持 |
咨询电话 | 0550-3020281 | 监督电话 | 0550-3029473 |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下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受哪些因素影响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 2021年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基数!2021年社保基数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113576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10457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8513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4070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5904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