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社保、医保业务暂停运行公告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19-06-28阅读:2544次
全市广大参保人员:
根据我市社保综合系统“市集中”建设需要,现定于6月30日起实施社保综合系统“市集中”切换工作,期间还将实施职工医保年度结转。现将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系统实施范围
本次社保综合系统“市集中”切换实施期间,将暂停实施地区(包括“湖州市本级、吴兴区、南浔区、德清县和安吉县”,下同)职工社保(养老、工伤、失业)、职工医保(医保、生育)、居民医保、居民养老、社保卡等业务信息系统。
职工医保年度结转期间,将暂停实施地区医保实时划卡结算系统和全市异地就医结算系统。
二、业务暂停时间
(一)2019年6月30日18:00起,实施地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包括乡镇<街道>、村<社区>、银行经办点以及其他代办点)暂停办理各类社会保险(省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除外)、医疗保险和社保卡业务;社保微信公众号、智慧社保APP、自助服务终端、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社保网上查询等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业务同时暂停服务。
(二)2019年6月30日18:00起,实施地区两定机构暂停医保实时刷卡业务,全市异地就医划卡结算同步暂停。
(三)2019年7月3日18:00起,实施地区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暂停服务。
三、业务恢复时间
(一)2019年7月1日7:00起,恢复全市两定机构实时刷卡结算业务,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医保报销结算、审核对账等相关业务同步开通。
(二)2019年7月7日8:00起,湖州市本级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德清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安吉县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恢复试运行。(登录方式不变)
(三)2019年7月8日8:00起,湖州“市集中”社保综合系统上线试运行。实施地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社保卡等业务恢复运行。
(四)2019年7月8日8:00起,实施地区微信公众号、智慧社保APP、自助服务终端、政务服务网、浙里办、社保网上查询等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业务陆续恢复。
四、有关注意事项
请广大参保人员尽量避开社保、医保系统停机时间办理相关业务。确因业务需要的,可到有关经办网点提交业务办理申请,待系统恢复后给予办理。
五、业务咨询电话
(一)湖州市级
1.社保:2037767,2032005
2.医保:2021734,2023301
3.社保卡:2219776,2219775
(二)德清县
1.社保:8280295,8280056
2.医保:8280297
3.社保卡:8280298
(三)安吉县
1.社保:5032912
2.医保:5125604
3.社保卡:5139765、5139766
由此带来不便,敬请广大参保人员和社会各界谅解。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湖州市医疗保障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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