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杭州市] 购买二手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需提交哪些购房证明材料?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4-01-24阅读:3209次

1706085736890012.jpg

二手房购房证明材料

办理时除需提供申请人、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的个人基本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购房证明材料:

1.所购二手房的《浙江省存量房买卖合同》(付款方式为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

2.二手房交易委托代理合同;

3.首付款凭证:提供首付款现金缴款单(银行入账凭证)或中介公司出具的购房收款收据和银行转账凭证;

4.出让方的不动产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及契证(房产交易中介公司协助提供);

5.资金监督支付协议;

6.不动产权证与房屋买卖合同所载房屋坐落不一致时的同一地名证明。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购买商铺、写字楼、车库及对住房进行装修可否提取公积金?

下一篇:关于公积金租赁提取政策的热门问答(一)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