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养老保险 >正文

[镇江市] 扬中人社:规范管理编外用工养老保险相关事项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12-13阅读:1573次

截止2023年底,全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人事代理人员共501人,其中2014年10月后至今退休的人员为79人,目前此类人员参考正式在编人员退休时的老办法计算临时待遇并发放。

根据镇江市政府【2021】87号文的规定,2014年10月退休后先按规定核定企业退休待遇(含企业年金),同时参照机关事业养老金计发办法模拟计算原改革试点待遇,两者差额部分由地方政府财政承担。

目前相关数据已经全部整理完备,由工程师导入一体化测试库内进行待遇核定测试,测试完毕后,正式进入一体化系统中核定正式待遇并发放,按照镇江市本级的统一部署,该项工作于春节前完成。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内蒙古康巴什区: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为居民幸福生活“加码”

下一篇: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去世后,剩下的养老金怎么办?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