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南京公积金常见业务之转移类(二)本市公积金账户两单位之间转移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7-26阅读:961次
1、新单位的接受证明; 2、《南京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变动申报表》或职工工作调动证明文件(账户封存的不需要提供); 3、经办人身份证。 1、转出单位不能存在缴存登记未入账记录; 2、个人账户状态为正常的,需先办理封存,再办理个人转移; 3、请转出单位留存转入单位的接收证明备查。 职工需携带办理要件到原单位或现单位缴存银行服务网点办理,如账户未封存需携带办理要件到原单位的开户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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