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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南京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人:nanjing时间:2023-07-26阅读:807次

办理条件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办理要件
  • 1、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离异职工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

  • 2、身份证;

  • 3、多子女相关材料如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等(多子女家庭提供);

  • 4、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







        提取期限
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为3个月
提取额度

一个自然年度内提取金额不超过21600元,已婚职工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43200元。多子女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提取限额提高20%。《南京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中的A、B、C类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标准放宽到现有标准的2倍。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支持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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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办理流程
  • 1、微信关注“南京公积金”公众号,点击下方【便民服务】,进入后点击【App下载】按照操作指引下载“南京公积金”App并更新至最新版本。 

  • 2、首次登录“南京公积金”App可以输入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进行刷脸登录。

  • 3、登录成功后点击页面下方【我的】,点击【身份认证】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身份认证页面。

  • 4、认证成功后进入绑定手机页面, 输入您的手机号码,点击【获取验证码】,输入收到的短信验证码后点击【提交】

  • 5、提交成功后点击下方【业务大厅】,点击【租房提取】后进入自助办理业务声明页面(本交易需实名认证后才可操作)。点击【我已阅读并接受】后进入办理业务页面。

  • 6、根据实际婚姻情况进行选择,若您已婚,则您需要填写配偶姓名及配偶证件号码。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 7、进入租房提取信息页面,可以根据账户情况选择提取账户(公积金账户或补贴账户),若无补贴账户,则选择公积金账户。核对信息无误后输入银行卡号和提取金额,然后进行短信验证,验证完成后点击【提取】






温馨提示:

目前此项业务还可以通过“我的南京”App、“苏服办”App等线上渠道办理。

线下办理流程

职工携带办理要件到缴存银行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I类银行卡(目前支持21家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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