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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 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如何申请和结算?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05-16阅读:2416次

  按照规定,相关人员可以按下述流程办理异地就医申请手续:一是异地长期居住的退休参保人以及短期出差、学习培训或度假期间的参保人(简称异地居住人员)。需填写异地就医申请材料,并选定居住地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异地就医医疗机构,在参保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其在已报备的异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报销。二是因当地医疗条件所限需异地转诊转出统筹地区就医的参保人。需由参保地的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诊证明,到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其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为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各地允许异地居住人员委托他人代办手续,并允许定期更换定点医疗机构;对于异地转诊人员未能及时办理手续的,允许在一定时间内补办,但对于因个人需要而未经申请或办理转诊手续自行到异地就医的,一般会较大幅度降低报销比例。 
目前,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参保人在参保所在市范围内可以自主选择就医并实现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参保人到市外的医疗机构就医时,需在参保地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申请手续。 

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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