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至上 谱写医保为民新篇章
发布人:zhoumingwe时间:2022-09-01阅读:695次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建立全民医保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医疗保障事业一路滚石上山、披荆斩棘,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我国不断健全完善的全球最大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在解除全体人民疾病医疗后顾之忧、支持医药卫生事业稳步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和推动共同富裕上发挥重要作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提供有力保障,已经成为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2020年1月14日,济南市民在市中心医院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患者在医生诊室即可利用医保综合服务终端,通过人脸识别实现挂号、就医、结算,方便了人民群众、 确保了基金安全。
坚持政治引领,凝心聚力,确保医疗保障事业行稳致远
旗帜鲜明讲政治。国家医保局党组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定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对医疗保障事业的领导不动摇、全面深化改革方向不偏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懈怠,推动党中央各项医保决策部署一贯到底、落地生根,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初步形成基本医保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健康险、慈善捐赠、医疗互助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以相当于年度GDP2%左右的基本医保投入覆盖13.6亿群众,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稳定在80%和70%左右,人均预期寿命从新中国成立前的35岁提高到2021年的78.2岁,主要健康指标居于中高收入国家前列,得到人民群众和国际社会充分肯定。
持之以恒强理论。国家医保局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突出抓好“关键少数”和青年干部理论武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真功夫,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动医保高质量发展的实践力量,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赓续红色血脉、传承红色基因。坚持向改革要红利、向管理要效益、向创新要活力、向服务要满意,持续巩固深化医保改革成果,持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和水平。实施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全面建立全国统一医保信息平台,稳步提高统筹层次,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全面落实“放管服”要求,支持新经济、新动能,优化转移接续和参保服务,更好适应常态化人口流动。夯实医保法治之基,提高制度法定化程度,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增强全社会医保法治观念。支付方式改革更深入系统,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更透明高效,长效机制正逐步形成。
激浊扬清促奋进。国家医保局党组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保持严的总基调,立制度、严执行、控风险、整作风,持续锻造过硬政治机关,持续打造“讲政治、守规矩、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铁军,不断涵养、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医保系统上下始终高举医保改革旗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韧劲、“完不成任务不撒手、不解决问题不罢休”的狠劲、“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以“起跑就是冲刺、开局就是决战”的奋斗姿态,干成了很多过去想干又没有干成的大事,啃下了许多过去啃不动的硬骨头,在探索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的中国方案上迈出坚实步伐。
顺应人民期待,勇毅笃行,持续提高群众医保获得感
持续扩大保障范围。建立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惠及1.3亿名患者。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已覆盖近六成职工医保参保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扩大至49个城市、覆盖1.5亿人,惠及165万名失能群众。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医保可支付的药品数达2860种,较党的十八大前增长超30%。
不断提高保障质量。城乡居民享受统一的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待遇。药品目录每年调整,按“同效价低、同价效优”升级,4年累计调入507种、调出391种药品,一些新药上市半年就进目录,250种药品通过准入谈判平均降价超50%纳入目录,“双通道”管理机制拓展12.3万家供药零售药店,群众获取急需新药更价宜更便利。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 (以下简称“集采”) 6批234种药品、平均降价53%,2批耗材平均降价超80%,引导未中选原研药联动平均降价20%以上,在确保用药质量的同时,显著降低群众药耗负担。
便捷医保公共服务。地市内基本实现业务“一站式”办理,省内基本实现刷卡(码)结算。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取得突破性进展,累计接入20.5万家定点医药机构,惠及群众跨省门诊和住院就医3243.9万人次。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医保业务协作取得新进展,部分地区探索医保同城化。简化明确28项常用业务办理流程,超60%业务可网上办理,7项高频服务实现“跨省通办”,服务不断向社区和村下沉,作风显著改善,适老化程度显著提升。
坚决打击欺诈骗保。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锻铸飞行检查利器,推动综合监管,完善举报奖励措施,加强宣传曝光,涵养共同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的社会氛围。2018年以来,累计检查医药机构超242万家次,处理近115万家次,追回资金583亿元,曝光案情12万件,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
解答时代命题,踔厉奋发,以中国式医保方案破解世界性难题
以医保战略购买推动“三医联动”。整合全国药耗需求,发挥医保战略购买作用,以斩断“带金销售”利益链为动力,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群众药耗质量历史性提升,集采品种中使用高质量药品的患者比例从50%提高到90%以上;中选铬合金支架替代了原本占市场四成的不锈钢支架。医院临床用药更合理,我国临床使用金额排名前20的药品中大量辅助用药、易滥用药被抗癌药、慢性病用药等急需药品替代。医务人员激励机制阶段性完善,医疗服务项目、病种治疗间比价关系正逐步理顺,叠加集采落地实施、支付方式改革、协议管理等配套政策,持续倒逼医院完善内部管理,医务人员薪酬等激励机制不断完善。冠脉支架集采后,有的地区相关科室阳光收入增长近20%。行业生态系统性重塑,4年来,集采挤出药耗虚高价格空间,累计节约费用超2700亿元,药品目录准入谈判降价叠加医保报销累计为群众减负超3100亿元,集采后药品带量进医院、创新药进医保目录后销售大幅增加新机制正取代“带金销售”旧办法,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机制性纠治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让企业既不能、也无需搞“带金销售”。集采中选品种销售费用率从40%降至10%以下,一些企业乘势开启重研发、质量和成本的高质量发展之路。
2021年11月16日,江西省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瑞金分局联合乡镇卫生院在朱坊村宣传跨省异地就医自助服务、 贫困户参保续保等医保政策,打通医保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有效助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以医保防贫减贫机制助力消灭绝对贫困。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重要论述精神,从集中力量开展医保脱贫攻坚入手,探索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的长效机制。高质量打赢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战,分类资助参保,实施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梯次减轻群众负担。2018年到2020年底,贫困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9%以上,医保扶贫政策惠及贫困人口就医5.3亿人次,减轻医疗费用负担超过3600亿元,助力近1000万户因病致贫群众精准脱贫。接续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分类完善资助参保政策,合理确定脱贫人口保障水平,逐步转入常态化保障、机制性防贫。2021年,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8%以上,各项医保帮扶政策惠及群众就医1.23亿人次、减负1224亿元,有力构筑了防止规模性因病返贫的堤坝。
以担当创新支持应对世纪疫情冲击。保救治、助力打造防疫高地,第一时间实施“两个确保”,预拨200亿元减轻医院垫资压力,救治费用由医保和财政分担,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第一时间实施经办服务“五个办”,报销互联网诊疗服务,保障群众就医购药。保接种、助力加速形成免疫屏障,迅速筹集并预拨新冠病毒疫苗采购资金,及时结算疫苗费用1200多亿元,“钱等苗”让企业放心生产、采购机构放心采购、接种机构放心接种,已累计接种疫苗超34亿剂。降成本、支持常态疫情防控,四次降低疫苗价格,五轮降低核酸检测价格,灭活疫苗、核酸检测价格分别下降超九成,两轮下调抗原检测价格。同时,2020年减征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1500多亿元,支持复工复产。
新时代医保工作积累了许多弥足珍贵的经验。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二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践行解除全体人民的疾病医疗后顾之忧的初心和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人民群众的医保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始终坚持共同富裕,充分吸取一些国家盲目“福利赶超”、实施“免费医疗”导致经济停滞甚至衰退的深刻教训,旗帜鲜明反对“福利主义”,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持续推动医保全国一盘棋,全力确保经济发展和改善群众待遇同向而行。四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作为克服困难、应对挑战的根本办法,助力推进“三医联动”,在解决问题中推动医保事业不断前进。五是始终坚持制度引领,心怀“国之大者”,立足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谋划工作,协调发挥“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合力,确保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中,国家医保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慎终如始全力支撑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扎牢多层次医疗保障网,逐步破除医保区域发展不平衡,重拳打击欺诈骗保,不断推动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稳步提高医保服务均等化程度,奋力谱写医疗保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来源:转载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9月1日开始!合肥医保集中缴费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打开手机版
- 2021年上海市社会平均工资基数!2021年社保基数标准公布!
发布时间:2021-07-08浏览次数:113277
- 合肥市失业保险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4浏览次数:109814
- 2021年生育险新规定来了,报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21-02-24浏览次数:98259
- 2021年生育津贴领取报销最新流程
发布时间:2021-02-08浏览次数:83805
- 河南2021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新消息 2021年河南养老金发放时间更改了吗?
发布时间:2021-05-13浏览次数:75679
- 2021年杭州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比例,2021年社保缴费档次价格表
发布时间:2021-03-24浏览次数:637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