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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出台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十条措施

发布人:zhoumingwe时间:2022-08-03阅读:732次

近日,江西省委组织部、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城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全力构建党建引领、供给多元、服务优质、方便可及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

在提升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质效方面,《通知》要求,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圈”要求进行机构布局。在街道层面,建设床位规模不少于40张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功能;在社区层面,建设床位规模不少于25张的社区嵌入式养老院(年内全省新增100个),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开办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以上的日间照料中心,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照护托养、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一站式养老服务。

在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方面,《通知》提出,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供助餐、助洁、助行等上门服务;依托街道、社区的养老服务机构,为高龄、失能(失智)等老年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到2025年年底,完成6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同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依托社区党组织组建各类志愿服务团队,为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精神关爱、安全监护、权益维护等服务,到今年年底实现至少每月探访一次。

在加强服务设施、人才供给、扶持保障方面,《通知》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分别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1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200平方米,到今年年底,新建居住区配建设施达标率达到100%;培训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100名、养老护理员1000人次,到2025年年底,实现养老机构负责人、养老护理员培训全覆盖;加强养老服务运营管理和监督,推广养老机构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合理定价,加强机构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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