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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广西工伤保险待遇调整 每月伤残津贴增加223元

发布人:gxch12333时间:2021-10-09阅读:1343次

10月8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广西已连续7年统一调整工伤保险待遇,并决定从2021年1月1日开始统一调整全区工伤保险待遇。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的要求,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将于10月中旬后到位。

自治区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涉及四个部分:伤残津贴、生活照料费、受扶养亲属养老金和工伤保险基金补偿金额。

其中,伤残津贴方面为工伤残疾职工(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到2020年12月31日,在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伤残津贴的,每人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23元。如果调整之后的每月伤残津贴低于1810元,差额由工伤保险基金弥补。例如,钱某为4级残疾员工(未退休)从2020年9月开始,他将从县社会保障局领取每月1500元的伤残津贴。经调整之后,每月伤残津贴增加223元,达到1723元。由于低于每月1810元的最低伤残津贴标准,每月ly伤残津贴自2021年1月1日开始调整为1810元。

生活护理费,2020年12月31日后从全区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月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伤残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调整为o每人每月3588元、2870元和2153元。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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