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马鞍山市]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提前还款等 相关事宜的通知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4-10阅读:2440次

关于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划转提前还款等

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委托银行:

近来,部分办理公积金委托划转业务的借款人因不熟悉政策,提前还款导致账户余额不足影响再次贷款等现象时有发生,现对办理公积金委托划转提前还款和公积金借款合同正常履行未满一年办理提前还款事宜通知如下:

一、对办理公积金委托划转提前还款的客户,须告知其先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停止委托划转业务,然后方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否则会因提前还款导致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划转至还款账户,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账户出现余额不足影响借款人贷款额度。

二、对公积金借款合同正常履行未满一年借款人申请提前还清贷款的,须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马钢分中心贷款的报马钢分中心)批准,受托银行需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单后,方可办理。

以上两项业务办理情况将纳入对公积金受托银行日常考核,请各相关银行遵照办理。

特此通知。

                                              

 

 

 

 

                   马鞍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7月20日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缴存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审核

下一篇:铜陵市出台《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向新市民覆盖工作实施意见》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