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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 医疗保险关系发生转移,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21-09-09阅读:2666次

1.网友:所有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都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吗?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1)财政拨款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按时足额缴费、女职工依法合规生育的,女职工产假、节育假期间工资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工资照发,不享受生育津贴;(2)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非财政拨款单位参保职工,在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前在本市连续缴费满12个月(包括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当月)及以上,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3)在本市连续缴费未满12个月,职工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继续连续缴费满12个月,生育津贴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补支。在计算生育津贴时,从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后第二个月开始计算(不包含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当月)。

2.网友:参保人员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医疗保险关系发生转移,生育津贴如何享受?

秦皇岛市医疗保障局:

(1)医疗保险关系转移到本市以外其他统筹地区或职工死亡的,生育保险关系自行终止,从次月起停止发放生育津贴;

(2)本统筹区内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的,自转入当月由转入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支付生育津贴。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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