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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延安市出台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实施办法

发布人:lideli时间:2021-08-31阅读:1626次

为了全面支持延安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缓解业主自筹资金购买电梯的困难,帮助老旧小区居民解决“上楼难”问题。日前,延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公积金提取范围。

第一、提取条件

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支付个人分摊费用的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除具备《延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指南》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出资增建电梯本套住宅产权的家庭成员。

不存在未清偿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账户质押担保情况。

申请提取人必须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第二、提取额度

房屋所有人家庭成员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在既有房屋增设电梯费用中扣除政府补助的家庭分摊额。

第三、提取时间和数量

增加电梯费用发票(收据)出具后,五年内只能按此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第四、提取所需材料

增加电梯的职工的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原件。

加装电梯使用登记证书原件或相关部门批准文件、加装电梯工程费用发票(收据)和分摊方案原件。

房屋所有人配偶的提取,需提供结婚证和身份证原件,其他家庭成员的提取,需提供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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