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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团建聚餐因劝架被打伤是否算工伤?

发布人:shuitongto时间:2021-08-02阅读:2084次

事件回顾:

上海某餐饮公司门店经理杨某经领导批准,在当天营业结束后组织员工团建聚餐。期间两名店员发生肢体冲突,杨某上前劝阻时被酒瓶砸中面中部,致鼻骨骨折。

事后,杨某在公司要求之下签写了承诺书,愿意自己承担责任。之后杨某在律师朋友的建议下,向工伤认定机构申请工伤认定,并被认定属于工伤。而餐饮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提起了行政诉讼。

争议焦点 1:下班后团建聚餐中劝架导致的意外伤害,是否算工伤?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当天聚餐的参与人员均为公司员工,聚餐使用的场地、物资均来自公司,该活动经过公司领导批准,其目的也是为了犒劳员工。在员工发生争执后,作为门店经理及活动组织者,杨某的劝架,属履职行为,应视为其工作内容的延伸,故应认定为工伤。

争议焦点 2:员工自认非工伤的承诺书是否有效?

因该承诺书的内容是由公司事先写好,交杨某签名。承诺书规避了公司方的重大风险,在杨某否认系其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不予采信并无不当。

争议焦点 3:被打伤是人身侵权,找打人者索赔后就不该再认定为工伤了吗?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故杨某主张工伤赔偿和其有权取得民事侵权赔偿并不冲突。

以上两个工伤案例,公司本身并没有过错,却因为种种意外不得不承担员工工伤责任,就算购买了工伤保险,公司方仍要支付工伤员工:

1. 不属于医保报销范围的医药费;

2. 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3. 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

4. 工伤复发治疗期间的护理费与生活护理费的差额部分;

5.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6.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这种时候,如果公司有购买补充工伤险,那么公司本该支付的这部分费用就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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