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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 下月起福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19-03-28阅读:2805次

2019年4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将交由税务部门征收了。  

如果您已参保且在银行批扣,原缴费账户维持不变,只需存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缴费用。

如果您还未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您需要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自行选择多元缴费方式缴费。

如果您需要改变原来在社保经办机构登记使用划扣的银行卡,请及时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大厅申请变更登记。  


以后划缴成功后,税务机关会将您的缴费信息传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除了通过银行卡划缴实现您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税务机关还提供多种便捷的缴费服务渠道:可选择下载云闪付APP、下载闽税通APP、前往税务机关24小时自助办税厅缴税(费)机、办税服务大厅自助缴税(费)机等方式办理缴费。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福建税务”,了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指南;或拨打咨询电话:12366或968906(医保)。  


注意:  1、2019年3月30日至31日,医保窗口就停止办理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业务也不受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及居民医保补缴事务。 

             2、从2019年4月1日起,医保窗口继续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及超出规定时间补办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业务,参保居民自行通过税务缴费方式缴纳居民医保费。 

       原已办理福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且在2018年度前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需补缴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从2019年4月1日起,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方式办理补缴。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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