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2019年度梧州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正常缴费时间即将截止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3-15阅读:2669次
梧州市每年的1—3月是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续保缴费期。需要续保缴费的市民可直接到市内各社保合作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或通过在线缴费方式进行自助缴费。
1.缴费标准
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最低缴费标准为:217.6元/月(2611.2元/年)。
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最低缴费标准为:318.0元/月(3816.0元/年)。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按《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的规定参加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90元/年。
2.缴费方式
(一)正常续缴职工医疗保险费的参保人员,可按以下方式缴费:
银行缴费:本人持身份证直接到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邮政银行、农村信用社在梧州市内的任一指定网点缴费。
微信缴费:关注“梧州社保局”微信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界面“我.社保”菜单→“业务办理”,选择按身份证号或按单据号进行缴费。
(二)首次参加医疗保险、离开单位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的人员或中途变更险种的人员,则须先到梧州市社保局三楼综合窗口进行参保(变更)登记,办理相关手续,领取缴费通知单后方能缴费。其中,新参保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近期免冠白底一寸照片一张;中断续缴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原件。
3.医疗待遇
(一)按统账结合办法参保的,可享受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按单建统筹办法参保的,只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不享受门诊医疗待遇。
(二)门诊费用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规定的门诊医疗费、药费,从个人帐户中支付(刷卡),超支自理。
(三)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医保范围内费用,由参保人员承担一定数额的住院起付标准,起付标准以上,年最高支付限额(2019年为345708元)以下的部分,由统筹基金和参保人员分别承担一定的比例。年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可以通过大额医疗保险、商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途径解决。医保范围内费用为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减去自费费用和使用有乙类药品和乙类、丙类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材料的由参保人员先自付5%至35%的费用后剩余的医疗费用。
(四)个人账户配置的标准是:在职人员以参保人的实际缴费基数作为划拨基数,划入比例为3%。2014年1月1日前已按原缴费年限规定缴清医保费,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划入4.8%。2014年1月1日后按本通知规定,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人员划入3.5%。退休人员个人账户计入基数核定后暂不进行调整,政策调整除外。
(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应在每年的3月底前办理续保手续。新参保的及原已参保但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后参保的,设立6个月的医疗保险待遇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行承担。
(六)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属急发病的,按急发病的管理规定进行支付。
4.住院须知
(一)参保人员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生诊断符合住院条件的,除凭医生出具的入院证到住院处按医院的规定办理住院手续外,还必须将《社会保障卡》交住院处管理及办理医保刷卡手续。不提交《社会保障卡》给住院处管理及办理医保刷卡手续的,视同放弃享受医保待遇。
(二)因急、危、重病入院的患者,不能及时提交《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刷卡手续的,可在入院后3个工作日内补办。因特殊情况在入院时未能提交《社会保障卡》办理医保刷卡手续的,必须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并在3个工作日内补办住院刷卡手续。超过规定时限提交《社会保障卡》的,从提交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三)参保人员就医必须服从医疗机构的管理,不得指名开药或强行做不必要的检查,不得挂床住院。应由医生根据病情决定是否可出院。参保出院后14天内,不能因同一种疾病再次住院,如因病情变化确需在14天内再次住院治疗的,由定点医疗机构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不经备案的,社保经办机构按分解住院柜付相关费用。符合出院条件,参保人员拒不出院的,从定点医疗机构通知出院之日起,停止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四)办理出院手续时,仅需支付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统筹基金支付的费用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进行结算。医保费用按自然年度结算,需跨年住院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年终结算,不按要求进行年终结算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全部由个人负担。
(五)病情需转院诊治的,凭具备资质的定点医院医保科审批过的转院证明到市社保局医疗管理科办理转院申请手续,经批准发生的转院医疗费用按转院的规定办法报销。未办理转院申请手续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未经同意转院报销规定处理。
5.咨询电话
参保咨询电话:
6029766、6029090
2690039(龙圩区)
医疗待遇咨询电话:
6029120、6029119
社会保障卡挂失电话:
6029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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