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12月社保缴纳时间的通告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12-08阅读:3250次
企业为员工上社保是硬性指标,所以作为财会人员需要对其账务处理有所掌握,近期相关部门发布关于2020年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的通告,明确12月份社保缴纳时间及不缴费款等事项,会计须知。
尊敬的缴费人:
为确保参保人顺利完成社会保险费缴纳,现将2020年12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时间及具体安排通告如下:
一、关于企业正常应缴费款
参保企业请于12月9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每月正常应缴费款。已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的企业,可通过已安装的“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选择“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自行确认缴费,也可继续使用“银行批量扣款”方式完成缴费(12月扣款日为9日和21日)。未签订《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或无法通过“税库银联网缴税”方式缴费的企业,应及时打印《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持该凭证至商业银行完成缴费。
二、关于企业补缴费款
参保企业在12月份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请按下列渠道和时限进行办理。
三、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12月社会保险费拟由税务部门于12月8日、18日组织各合作银行批量扣款,请确保用于缴费的银行账户有足额费款。12月9-17日、19-25日的工作日,中国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全市各网点均开通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个人银行查询缴费业务请在当日15:00前办理)。
四、其他
2020年12月25日后,因系统升级,除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外,各项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暂停办理,恢复时间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
社保会计的账务处理流程
1、计提单位负担部分:
借:成本费用相关科目(按受益人员所在部门确定)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2、从工资中代扣个人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缴纳社保(含单位负担的及个人负担的)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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