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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在上海试用期中要缴纳社会保险吗?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20-09-23阅读:1210次

  在上海试用期中不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行为。上海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且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故单位应按规定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020上海社保缴费基数

  2020年7月1日起,以9339元/月作为计算社保缴费基数上限标准的参考水平,将上限调整为28017元/月,社保缴费基数下限继续维持4927元/月。

  上海每年的社保基数调整,基数是怎么确定的?

  当年个人缴费基数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

  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是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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