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生育保险 >正文

[合肥市] 合肥男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7-14阅读:1430次

  一、根据目前《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133号令:参保男职工之妻为农业家庭户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且在产假期间领取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发给男职工生育护理假补贴500元。

  申报手续如下:请你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携带表下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

  二、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男职工参保配偶未就业的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待遇。

  1、报销程序:填写《合肥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合肥市劳动保障网上下载或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领取)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由用人单位按每季度末的最后10天正常工作日(12月20日~12月31日)内集中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

  2、报销标准: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补贴标准为最高限额1000元下据实报销。(已在居民医保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或生育补助的,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发票复印件及回执,低于1000元的按发票予以补差,超过1000元的不予报销。

  3、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合肥市政务新区政务环路88号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大厦3楼;上班时间实行早九晚五。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产假期间没有工资,社保单位部分谁来承担?

下一篇:合肥市生育保险服务指南:七项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公布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