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吉林省] 2020年度吉林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发布人:超级管理员时间:2020-06-17阅读:1381次

  15日,长春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的通知。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发布的吉林省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信息显示,长春市2019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85,690元。现对省直住房公积金2020年度缴存基数上限调整如下:

  2020年度省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1,422元。

 “通知”要求请各缴存单位按照要求,做好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工作。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关于“公转商补息”贷款职工办理LPR转换的提示

下一篇:在福州,退休或者离休可以领取公积金吗?要符合什么条件?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