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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 池州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1-28阅读:2288次

事项名称:个人信息变更服务指南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办理流程:

申请人申请→窗口受理或网上受理并初审→业务部门审核办结

办理条件:

职工因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因变化需要变更。

办理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住房公积金官方网站下载)。 

注意事项:

职工因姓名、身份证、联系方式等个人登记信息发生变更的,单位或职工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信息变更登记。

服务网点、时间及电话: 

序号

网点

名称

办理地点

服务时间

联系电话

1

市中心

池州市长江南路长江大厦(格林豪泰酒店)南边大厅一楼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

            下午2点半至5点半

0566-3220086

0566-3220102

2

东至

管理部

东至县建德路30号景园小区门面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

            下午2点半至5点半

0566-7011346

3

青阳

管理部

青阳县九子山大道山水华城南大门第22栋3号门面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

            下午2点半至5点半

0566-5025169

4

石台

管理部

石台县黎明路9号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

            下午2点半至5点半

0566-6028809

5

九华山

管理部

九华山风景区九华新区九华新街4栋6号门面

周一至周五:上午8点至12点

            下午2点半至5点半

0566-2823990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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