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服务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20-05-13阅读:1922次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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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基本要素
目录清单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服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14016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100MB1687836G334201401600001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
所属部门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安徽省 |
实施主体 |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国,跨省,跨市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0-3218013 | 咨询方式 | 0550-3218035 |
审查标准 | 依据各市政策标准 | ||
年审年检 | 无 |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第二大条第七款:医疗保险费的支付要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病、小额或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及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时个人须自付的部分。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病、大额或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部分以外的医疗费用。 |
目录清单名称 |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长期异地居住人员就医服务 |
目录子项名称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基本编码 | 342014016000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实施编码 | 11341100MB1687836G334201401600001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办理深度 | 四级(全网通办) |
网上办理形式 | 无 |
到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
所属部门 | 滁州市医疗保障局 |
所属区划 | 安徽省 |
实施主体 |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实施主体性质 | 授权组织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县级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委托部门 | 无 |
权力来源 | 上级授权 |
行使内容 | 无 |
是否属于联办件 | 否 |
是否有联办机构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是否有权限划分 | 否 |
划分标准 | 无 |
是否属于上报件 | 否 |
下沉办理 | 否 |
通办范围 | 全国,跨省,跨市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阶段性办理 | 否 |
办理时间段 | 无 |
是否有特别程序 | 否 |
特别程序 | 无 |
是否支持预约 | 否 |
预约渠道 | 无 |
是否有数量限制 | 否 |
数量限制说明 | 无 |
数量限制依据 | 无 |
是否进驻大厅 | 是 |
材料收取形式 | 窗口收取 |
结果名称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结果领取方式 | 窗口领取 |
办理结果领取说明 | 无 |
监督方式 | 0550-3218013 |
咨询方式 | 0550-3218035 |
审查标准 | 依据各市政策标准 |
年审年检 | 无 |
设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关于印发安徽省实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皖政〔1999〕27号)第二大条第七款:医疗保险费的支付要规定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各自的支付范围,分别核算,分开管理,不得互相挤占。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病、小额或门诊医疗费用,也可以用于支付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及从统筹基金中支付时个人须自付的部分。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病、大额或住院时起付标准以上个人自付部分以外的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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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1.在异地长期居住且户口也迁往异地的退休人员2.在异地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 | 必要性 | 规格份数 | 材料来源 | 填报须知 | 材料下载 | 其他说明 |
---|---|---|---|---|---|---|
异地安置人员提供异地户口簿及异地身份证 | 必要 | 电子件、原件1份 | 申请人提供 | 1、合法有效; 2、网上申请收取电子件; 3、线下窗口收取纸质件。 | 无 | 查看 |
长期居外人员提供居住地派出所的居住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原件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的一年以上的证明。 | 必要 | 电子件、原件1份 | 申请人提供 | 1、合法有效,在异地长期居住一年以上的退休人员; 2、网上申请收取电子件; 3、线下窗口收取纸质件。 | 无 | 查看 |
办理流程 流程图
1、申请人到窗口或在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滁州分厅提供异地长期居住证明材料;
2、填写《省(区、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表》,选择异地就诊城市;
3、医保中心根据其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为其办理异地居住(异地安置)手续。
4、申请人持社会保障卡在选定异地城市就医,出院直接结算。
环节 | 办理时限 | 办理单位 | 办理人 | 办理岗位 | 岗位职责 | 特殊程序 |
---|---|---|---|---|---|---|
受理 | 0.5个工作日 |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张冬艳 | 医疗管理 | 审核异地居住人员的所申请材料真实性 | 无 |
办结 | 0.5个工作日 | 滁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张冬艳 | 医疗管理 | 对参保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为其即时办理异地居住手续 | 无 |
中介服务
本事项不涉及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解答 |
---|---|
异地住院报销需要带什么材料? | 按照人社部统一部署,2017年9月底全面实现全国异地住院联网直接结算。异地安置人员可直接在所选的两个定点医院直接刷卡住院结算。 |
住院期间使用体内植入材料的按什么比例报销? | 如支架、钢板、螺钉、补片、钛网等,若为进口材料,个人先行付30%费用后再进入可报销费用段进行报销。 |
退休居住在外地,户口没转过去,怎么办理异地手续? | 出具异地居住一年以上暂住证或当地居委会出具的一年以上的居住证明,可以办理长期居外异地就医手续,在就医地选择两家医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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