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 《钦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解读
发布人:gxch12333时间:2020-05-09阅读:1472次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通知》)要求,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3月发布了《钦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用详实的数据,全面展示了2019年我市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运行情况,概括总结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支持职工住房消费和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的作用及取得的成效。
《报告》披露,2019年全市住房公积金收缴19.23亿元,提取14.46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3万笔9.27亿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41.75万平方米,实现增值收益7,468.0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16,632.94万元,住房公积金运行总体健康平稳,管理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社会经济效益进一步彰显。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
(一)制度覆盖面扩大,缴存额稳步增长。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要求,在落实“限高保低”、 为企业“降成本”减负的同时,积极推动缴存扩面,缴存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全市实缴单位2743家,实缴职工14.09万人,缴存额19.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42%、4.22%,9.45%。全年新开户单位261家,新开户职工1.76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21.96%、9.32%。截至年末,缴存总额123.29亿元,比上年增长18.49 %;缴存余额49.00亿元,比上年增长10.81%。缴存额逐年递增,实现近三年最好成绩。
(二) 缴存结构持续优化,中低收入者成新开户职工建制主力。《报告》显示,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 44.60%,国有企业占10.48%,城镇集体企业占3.09%,外商投资企业占 2.0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 27.2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09%,其他占11.49%。2019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落实住房公积金“控高保低”政策,中、低收入者成缴存职工主体,占比将近100%;同时将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纳入缴存范围,促进了制度的公平性、合理性和普惠性。
(三)大力推进个人自愿缴存工作。加大自愿缴存政策宣传和建缴服务力度,选择灵活就业人员集中的行业和场所进行重点突破,各县区管理科、各科室还围绕个人自愿缴存扩面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工作。2019年自愿缴存人数大幅增长,全市共731人参加自愿缴存业务,同比增长198.37%,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更多人群。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
(一)提取额超八成用于住房消费,支持住房消费作用明显。2019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改进服务方式,提供便利服务,全力支持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提取。全年有5.6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额14.46亿元,比上年增长14.57%、16.90%,提取率(当年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75.20%。提取金额中,从提取类型来看,住房消费类提取占据主导地位,达到当年提取总额的83.62%,同比增长5.24%。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40.61%,较上年增长4.93个百分点;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7.35%,较上年降低1.10个百分点,有效减轻职工贷款还款压力;租赁住房占5.66%,比上年增加1.85个百分点,满足了更多无房职工的住房需求。
(二)积极落实“租购并举”, 助力无房市民住房消费。2019年,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落实租购并举住房政策,积极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通过提高提取额度、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开通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提取通道,极大方便了职工提取手续,由此,当年租赁提取人数和金额分别由上年0.75万人和0.47亿元增加到1.10万人和0.82亿元,分别增长46.67%和74.47%,租赁提取连续3年高速增长,再创历史新高,有效减轻新就业及进城务工人员压力,充分发挥了住房公积金租购并举的制度优势。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
(一)发挥政策优势,刚需人群得以保障。2019 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33万笔。贷款职工中,中低收入职工占99.55%;首次贷款职工占95.10%。贷款房屋类型中,144平方米(含)以下贷款笔数占92.65%,购买新房职工占87.48%。以上结构性数据表明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现预期目标,年轻职工、中低收入职工的住房需求得到进一步满足,首次贷款、中小户型住房的购房刚需得以保障,进一步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平稳发展。
(二)发挥利率优势,降低职工购房成本。《报告》显示,2019年全市为0.33万户缴存职工家庭提供了9.27亿元的低利率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基准利率作比较,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07亿元,当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支持职工购房面积41.75万平方米。低息的公积金贷款政策、不以营利为目的的住房公积金运行机制为缴存职工大大降低了购房成本,减少住房消费压力。
四、增值收益
2019年业务收入15499.82万元,同比增长5.78%,业务支出8031.80万元,同比增长11.77%。业务收入增长趋缓,业务支出增长较快。随着住房公积金缴存规模不断增长,全年共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6546.54万元,比上年增长13.37%。实现增值收益7468.02万元,增值收益率1.58%,保持较高的资金使用效益和增值能力。
2019年上缴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120.29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909.70万元,占增值收益的25.57%。截至2019年末,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6632.94万元,为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了稳定的资金支持。
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80.84万元,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25619.44万元,进一步增强了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防控能力。
五、管理服务
(一)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通过持续践行“圆梦百姓安居,服务钦州建设”品牌理念,采用政务云服务方式建成“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和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了10个服务渠道[官网、12329热线、12329短信、自助终端、微信公众号、微博、手机APP、网上服务大厅(个人版、单位版、开发商版)、微信的城市服务和支付宝的城市服务],全面实现线上办理归集、提取、贷款业务。
(二)全力推进落实“一事通办”改革。开通对冲还贷业务,购房者可以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将归集、提取业务办事时限压缩到一个工作日,贷款审批业务缩短至4个工作日;简化业务流程,取消或减少身份证复印件等业务要件,减证便民。通过手机APP、微信、个人版网上服务大厅,缴存职工可以随时随地、7×24小时在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当天办结,资金即时到账,从“最多跑一次”逐渐过渡到“一次不用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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