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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 郑州住房公积金汇补缴办事指南

发布人:henanch123时间:2020-03-25阅读:1890次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场所:受托银行指定窗口办理
  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有变更的,提供 “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补缴的, 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
  办理流程:
  1、到受托银行网点窗口汇(补)缴: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受托银行网点审核-转账成功-核实无误记入单位账户和个人账户
  2、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 第一、二联交单位留存,“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两联均加盖单位财务章,一联交单位留存,一联操作员留存作记账凭证附件。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当场或次日办理。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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