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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吉安市确定个体灵活就业人员2019年参保缴费基数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1-08阅读:2838次

  根据《关于贯彻〈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赣人社发〔2014〕16号)、《关于2019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赣社保中心函〔2018〕140号)文件精神,南昌、吉安等地确定公布2019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具体如下:

  南昌市:

  一、2019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共五档,具体如下表(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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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2019年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2019年,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第三档缴费基数确定,为5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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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安市:

  2019年,我市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共五档,其中第一档缴费基数为3071.4元,月缴费614.28元;第二档缴费基数为4095.2元,月缴费819.04元;第三档缴费基数为5119元,月缴费1023.8元;第四档缴费基数为10238元,月缴费2047.6元;第五档缴费基数为15357元,月缴费3071.4元。在当年内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可自行选定一档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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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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