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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3月1日起长沙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提高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20-03-02阅读:2166次

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日前,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再次调整,由最低工资标准的85%提高至90%,调整后,市城区失业金标准为153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386元/月

“失业保险参保职工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缴纳医疗保险费,女性人员生育小孩的可享受不超过4个月生育补助金,还可申请参加一次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合格凭相关费用发票和证书报销相关费用。”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到。据了解,2019年我市共发放失业保险金236141人月次、4.04亿元。

“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强调,要加快推动线上登记失业和申领失业保险金,确保失业人员应发尽发、应保尽保。为坚决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我们中心对失业保险金申领、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企业稳岗返还申领等失业保险高频事项进行了全面梳理,并制作了审批流程清单,让企业和群众一图看懂、一看就会,更加方便快捷地办理业务。”市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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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长沙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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