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医疗保险 >正文

[淮南市] 医保政策新调整 城乡居民得实惠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大幅降低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11-18阅读:1666次

医保政策新调整 城乡居民得实惠

——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大幅降低


根据我市出台《淮南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淮府办[2019]22号),从20197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实行统一新标准,我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政策也作相应调整。一是降低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为30404.9元,现降为15000元。调整后,按原标准不能享受大病保险补偿的很多居民现可以享受待遇。二是提高了报销比例。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2万元(含)报销50%;2万元—10万元(含),报销60%;10万元—20万元(含),报销70%;20万元以上,报销80%。现调整为: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5万元(含),报销60%510万元(含),报销65%1020万元(含),报销75%20万元以上—封顶线,报销80%。报销比例总体上提高了5%。三是为确保医保基金安全,促进制度公平可持续,设立大病保险封顶线。原城镇居民大病保险没有封顶线,现省内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30万,省外医疗机构大病保险封顶线20万元。

2019710月份,我市就有3192人次 居民享受大病保险补偿,补偿金额计955.41万元,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居民补偿增加798人次,增长率为 33%,补偿金额增加391.54万元,增长率为69%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自治区级统筹制度的意见》政策解读

下一篇:市医保中心积极做好核查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工作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