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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 低保或特困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指南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11-07阅读:2038次

一、办理条件

职工享受低保待遇或已取得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的,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1、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低保待遇证明》或市总工会制发的特困职工证书;

2、身份证;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方式

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常见问题-提取类)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四、提取额度

不超过缴存余额。提取资金转账至职工在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五、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1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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