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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 巢湖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8-12-12阅读:2936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

4.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5.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等九种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6.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7.离休、退休的;

8.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户口迁出本市;

(2)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


提取材料

提取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份(此表需加盖单位公章,提取金额暂不填写)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1份

身份证过期由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并加盖骑缝章)或临时身份证,二代证正反面均复印

3.结婚证或户口簿原件与复印1份,提取配偶公积金的需提供

4.商品房买卖合同(含备案单)原件与复印1份

复印已备案的合同第2、3、4、6、14页,商品房网上备案单各一份

5.首付款收据,不低于总房价20%


提取流程

1.可以在我中心营业大厅领取《xx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提取指南或登录我中心网站(www.chgjjzx.com)表单下载(一式一份)

2.持由单位核实填写的xx公积金提取审批表(需盖单位公章)和相关提取材料至我分中心营业大厅审核;

3.符合提取条件的,在公积金分中心一楼营业大厅审核后转入本地银行卡或者存折内

注意:《xx公积金提取申请表》按相关业务来领取相关申请表

提取额度

可全额提取

1.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离休、退休的;符合下述情况之一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务工农民返回原籍;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并作销户处理。

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符合提取相关条件,至提取时未再就业的并作销户处理。

可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已付费用,提取金额取至百元(提取额度)。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已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

3.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户或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提取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金额取至百元。

4.职工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患九大重大疾病累计提取不得超过个人应负担的治疗费用。

5.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年度最高可提额度为15000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不得超过当期实际支付住房租赁租金的总额,提取金额至百元。


提取时间

购房类提取时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在购房一年内办理提取。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房类提取时限

1.本市无住房租赁自住住房的(含廉租房、公租房及商品住房)每年一次提出申请。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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