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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 关于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常见问题知多少?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19-09-11阅读:1829次


问: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问题?我与妻子名下各有一套房,妻子名下的房产是商业贷款,且已还清,我名下的房产是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如果卖掉我名下的房产,再买一套房子,能否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间是否要间隔首套房公积金贷款还清时间12个月?

答:不可以,公积金是以家庭为单位,注销一套房产也需计入套数,您再次购买房产属于第三套房,第三套房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


问:家庭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问题?

答:长沙市公积金中心缴存职工家庭现有1套144㎡以下住房(无注销记录)或有1次住房注销记录,需再次购买改善性住房的,公积金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以上,家庭名下没有公积金正在贷款的情况,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住房公积金二套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为60%。首套房贷款年限1-5年利率2.75%,6-30年利率3.25%。二套房基准利率上浮10%。放款后,夫妻双方都可以办理对冲业务。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直接冲抵住房公积金月还贷额,当借款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时,不足部分从还款银行卡(存折)中补充,未偿还贷款记为逾期。


问:第二套房转卖给小孩后还可以再次购买二套房吗?

答:1.购房资格认定需咨询当地房产部门。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注:职工因购买自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2次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自住房为由提取。2.购房资格认定需咨询当地房产部门。家庭名下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的房产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问:第二套房用夫妻双方公积金首付事宜?

答: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买家庭名下第一套或第二套普通自住住宅,未做公积金贷款的,自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具之日起24个月内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职工同一套房屋限提取一次)。

所需资料:

1.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职工均需填写《住房公积金业务承诺 及授权书》;

3. 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4.购房合同(房屋主管部门备案);

5.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6.异地(湖南省内)购房: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问: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给子女买房吗?

答:住房公积金是政策性专项资金,是单位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积累性、专用性和互助性,支持职工家庭解决基本住房需求。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使用具有统筹性,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资金使用的可持续性原则,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实际确定。目前不支持父母提取公积金为子女偿还贷款或购房。

来源:身边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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