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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 我市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发放临时价格补贴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9-09阅读:2240次

2019年7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和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分别达到103.4和104.5,涨幅超过3%,人社部门当即启动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生活消费价格上涨动态补贴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泰政办发〔2019〕36号)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680元,相应的领取失业金人员的临时价格补贴金额为56.7元。

此次补贴发放将惠及全市在领失业保险金人员共计9513人,补贴金额达53.9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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