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公积金 >正文

[连云港市] 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的通知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8-29阅读:1879次

为进一步落实我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政策,提高无房职工租房消费支付能力,不断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现结合本市实际,对租住直管公房以及通过市场租赁等方式租用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调整如下:

一、根据职工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括职工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人数确定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上限调整为:一人户1007元/月、二人户1510元/月、三人及以上户1846元/月。

二、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上述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调整后,其他内容仍按《连云港市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实施办法》执行。

连云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31日


来源:转载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额度 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下一篇: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落实《银川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