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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九月起集体合同审查采用告知承诺制度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8-26阅读:2005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更方便群众办事,2019年9月1日起,我市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区域性、行业性工会组织(以下简称工会组织)报送集体合同审查实行告知承诺制,除需审查的集体合同文本外,不再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提供法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仅要求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书面承诺已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人社部门依据其书面(包括电子文本)承诺办理集体合同审查手续,提升用人单位和工会组织送审集体合同的积极性和真实性。

集体合同审查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将于9月1日起在人社部门官方网站提供下载,下载地址为: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服务大厅->文件下载->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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