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违规操作受伤算工伤吗?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错责任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08-21阅读:1945次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违规操作受伤算工伤吗?一起来看看吧。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受伤虽为其自身违规操作所造成,但显然不是上面说的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也不是因为醉酒导致伤亡或者自残及自杀的,仍应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工人因违规操作受伤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错责任?
现行劳动法规对劳动者因过失或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应否给予赔偿并没有特别明确的规定。但从民法的相关原理来讲,有过错的劳动者当然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在劳动法中有一定的限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责任时,通常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属故意或重大过失;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并已告知劳动者;关于赔偿在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或在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民法的相关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和《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3款的规定来追究劳动者的过错责任,可采取的措施有两种:
1、经济赔偿。当劳动者故意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时,应由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但这种赔偿应仅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为此向工伤职工支付的各项补偿和赔偿不应计算在内;如损害是因劳动者过失行为所导致,则应根据过失的轻重、损害的程度和劳动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减轻或免除赔偿责任,如果劳动者仅为一般过失的,一般可免除劳动者的赔偿责任。
2、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5到10级伤残和不构成伤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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