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生育保险 >正文

[长沙市] 女职工的产假期间的工资是怎么发的?不发怎么办?

发布人:hnyc12333时间:2019-08-16阅读:2281次

相信很多职工在面临人生中为数不多的大事的时候,比如怀孕生子啊,都会有很多疑问,“我休长假会不会发工资呢?”“如果单位不给我发工资怎么办?”接下来小编就带你看看这些答案!

1、劳动合同约定的产假工资,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职工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该基金由社保中心收集并管理)(生育津贴)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标准按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的职工平均工资支付,如该员工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3、没有参加生育保险,那么你的产假工资,按照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为结婚、怀孕、产假、哺乳而降低女职工的工资。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不得克扣;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原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不缴个人所得税;

 那如果单位不给我发怎么办?

 按照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的规定,如果单位侵犯职工应该享受的利益,可向当地区的社保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劳动仲裁。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女职工休完产假后,还能享受年休假吗?

下一篇:生育保险报销计算器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