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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阳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全面铺开 申请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发布人:YCCMS时间:2019-08-15阅读:1388次

  8月9日上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织市级部门和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各乡镇(街道)有关人员召开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培训会,标志着我市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全面铺开。

  据悉,按照要求,解决社保问题对象是2019年1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施行前,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适用的情形是《意见》施行前出现的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未参保和断缴、欠缴问题。本次保险接续工作申请截止时间原则上为2019年12月31日。

  据了解,补缴责任原则上是由原安置单位承担。原安置单位就是第一次接收安置的单位,以退役士兵安置主管部门出具的安置介绍信为准;原安置单位不存在或缴费确有困难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负责补缴,机关事业单位为其上级主管部门由相应的机关事业单位负责补缴,上级主管部门不存在或无力缴纳的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由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资金并负责补缴。

  按照补缴责任原则,安置企事业单位后未下岗的和下岗后原安置单位存在退役士兵,由各单位认真核查是否存在断缴人员,核查出断缴人员后,对其讲清政策后,由本人填写申请,单位提供申报材料后,单位统一报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审核通过后,当地事务局反馈到单位经个人签字确认后,由单位到社保机构办理缴费手续。自谋职业和安置后下岗失业的且原安置单位不存在的退役士兵,由乡镇(街道)安排专人深入符合参保或补缴条件的退役士兵家中或在乡镇(街道)设立一个或多个申请受理点,开展受理申请、登记军龄,资料初审等工作,乡镇(街道)办理完成后统一到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集中审核、费用核算和补缴等工作。(德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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