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办事指南>公积金指南 >正文

[全国]佛山南海公积金贷款条件

发布人:gdsch12333时间:2019-08-01阅读:2526次

佛山南海公积金贷款条件是什么?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广东远创人力资源集团小编为你提供佛山南海公积金贷款条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现行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新政策将于2015年3月1日起实施)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佛山市尚未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目前仍然按照原制度执行,详情如下: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

  2.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来源:本地宝整理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佛山公积金贷款还款

下一篇:碰撞“初心”让住房公积金更便民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