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个人账户怎么改?各地经验了解一下~
发布人:nxyc时间:2019-07-30阅读:1751次
1998年我国建立职工医保之初,采取了统账结合的模式,个人账户从那时起沿用至今。在刚设立的时候,个人账户的确起到了调动参保人缴费积极性、推动医保建设发展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情况的变化,个人账户弊端逐渐显露弊端,改革呼声甚嚣尘上。改革要如何改?其实我国很对地区已经开始了自己的探索,他们有很多有益经验,让我们来看看他们都有哪些好方法——
方案一:减少个人账户资金划拨 据2010-2017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以及2019年国家医保局发布的《2018年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快报》的数据显示,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基金结余呈现逐年上升趋势。截至2018年年底,个人账户累积已达7144.42亿元,是2010年的4倍,已占到2018年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总结存的近40%。这意味着40%的职工医保基金无法共济使用。面对如此多的沉淀基金,最直接且有效的思路是减少个人账户的划拨金额。此类思路下主要有3种做法: 1、降低单位缴费划拨比例。比如成都市2010年颁布了《关于调整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缴费费率等问题的通知》,将单位划拨费率下调了0.01%,个人缴费仍全部划入账户。 2、同步降低个人及单位划拨比例。如珠海在2017年正式颁布《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和个人账户划拨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由2%降至1.5%,仍全部划入个人账户;同时,用人单位划入个账比例下调1个百分点,使平均总划拨比例由53.7%降至49.7%。 3、仅将个人缴费划入个账。除上述模式外,目前已有地区开始探索“仅将职工个人所缴纳保费纳入个人账户、单位所缴保费全部汇入统筹基金”的操作模式。 方案二:建立家庭共济账户 个人账户基金沉淀往往发生在年轻人身上,身体较好,去医院少,医疗费用少,对于保障的需求也较低;但是他们的父母往往需求较高,况且生病、治病往往是一个家庭的事,所以有些地方出台措施将个账基金的适用对象由参保人个体扩展至家庭,通过个人账户的家庭共济来分担整个家庭的疾病风险。 依照对象的涵盖范围,目前我国的个账共济模式可大致划分为广泛共济、常规共济以及限员共济三大类。 常规共济是多数地区采用的试点模式,即参保职工所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直系亲属均可被纳入共济账户,且对成员数量不加限制;广泛共济则是在常规模式基础上,对成员范围进行了拓展,如重庆市规定“除直系亲属外,参保职工还可将其他指定成员纳入共济账户”;限员共济则对共济成员数量以及授权权限进行了限制,以浙江海宁为例,规定“每位参保职工最多可授权3名直系亲属纳入共济账户,且每位被授权人仅可接受一个授权账户,享受其他职工个账基金报销需要提前解除之前的账户授权关系”。自2017年1月正式实施共享政策以来,仅半年时间,宁波共济账户就医结算就达到557781人次,结算总金额达4736万元,其中,共济成员结算金额为4629万元,占97.74%。 方案三:开设二级账户 普通的个人账户完全归属于参保人个人,除了开展家庭共济让亲属共同使用外,有些地区还在不改变基础账户适用范围的原则下,设立了二级账户,超出一定标准的个人账户累计结余会进入二级账户来划转使用。 从各地请来看,二级账户中的钱主要有三个用途:一是用来支付参保职工与共济成员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住院、门诊、购药等诊疗行为中需要自付的费用。二是为参保职工与共济成员购买各类补充保险。三是参与医保部门监管的健康管理项目。 方案四:建立职工门诊统筹替代个人账户 目前,我国在门诊医疗保障方面,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并存。全国的居民医保基本都已经开展了门诊统筹,而大部分地区职工都只能通过个人账户获得门诊保障,只有少部分地区开展了职工门诊统筹的试验,期望通过建立统筹提高门诊大病和慢病的保障能力,减轻职工费用负担。 目前主要存在“抽取部分个账基金建立门诊统筹”的渐进模式、“直接以门诊统筹替代个人账户”的激进模式两大类。 抽取部分个账基金建立门诊统筹,如江苏省射阳县,每月从参保职工个人账户中提取0.5%的基金用于建立门诊统筹,当患者个账基金用完后还需就诊的,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范围的普通疾病门诊医疗费用即可享受统筹报销,起付线为500元。其中,城镇低保、特困、重残疾人员无起付线。 直接取消个人账户,如广东东莞市。东莞是国内率先取消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门诊统筹的地区:2008年东莞市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建立东莞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通知》,正式建立了全市医保统筹基金,并划分为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两部分,门诊统筹代替个账原有的支付功能后,参保职工的门诊费用负担明显下降;同时,配合统筹制度一同建立的社区门诊首诊制也取得显著成效:社区门诊结算量由2009年的686万人次增至2018年的2313万人次,有效促进了资源下沉。 不管是减少个人账户划拨、家庭共济、二级账户划转,还是建立门诊统筹,在各地改革探索中,都主要围绕“弱化”与“活化”个人账户展开,从而提高了基金的使用效率,发挥了更高层次的保障作用。应该达成一个共识:个人账户在特定时期起到了对医保发展的特殊贡献,但现阶段已经无法适应社会发展,必须做出改变;门诊统筹一定会成为今后趋势。但值得注意的是,个人账户的用途不仅仅在于保障门诊,而仅仅用开展门诊统筹来代替个人账户肯定不公平,因此,如何将个人账户划转完善地做好,是政策制定者下一步应该有所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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