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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 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发布人:zjch12333时间:2018-11-29阅读:2692次

金华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其他-02491-009)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材料

编号

材料名称

份数

备注

1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各1

现场填写或网上填写(拍照上传)

2

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原件

提供工、建、农、中、交、金华银行的I类账户

3

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


4

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配偶提取时提供

2、2017年1月后结婚登记的不需提供

5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

金华市户籍的不需提供

      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为A4纸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请提取材料。

    2、经审核同意,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由中心直接转入申请人银行借记卡内。  

    注意事项

 ※   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无欠缴情况。

 ※  申请人和配偶每年提取一次。

 ※  申请人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委托他人代办的,代办人除携带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和委托书(经申请人所在单位核实盖章)外,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咨询电话:12329  82328129

 网址:www.jhgjj.gov.cn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婺江东路56号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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