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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程序合法

发布人:YCCMS时间:2018-08-30阅读:3170次

  【案情简介】

  王某于2010年6月入职某科技公司,因长期不归还同事借款,与同事在上班期间发生争执。之后,公司依据内部规章制度,以王某在公司内与他人发生争执为由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合同。王某不服,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科技公司辩称,公司已经制定了规章制度,王某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故对王某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合法合理。王某却称,从未见过该公司规章制度。

  【案件评析】

  公司可根据自身实际管理需要制定规章制度,并据此对员工进行管理,以体现用工自主权。但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必须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该条还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本案中,公司虽然有内部规章制度,但并未举证该规章制度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且无法举证已向王某告知该制度,因此,该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并不合法。对于科技公司的抗辩,仲裁委不予认可。

  企业在制定内部规章制度时,不仅要内容合法、明确,具有可操作性,而且程序一定要合法,即制定规章时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协商讨论,规章制定完毕后,还需让员工知晓规章。否则,规章制度对员工就没有约束力,企业依照未公示的规章制度处理员工,必然会出现违法解除的情形,往往要付出沉重的代价。

  文章来源:合肥人社


来源: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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