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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工作场地受伤才能算工伤?这10种不在办公场地受伤也视为劳动工伤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07-05阅读:2080次

【导读】:事故已经发生,那么家属在悲痛之外,经济赔偿也算是对受害者家属一部分慰藉了,关于赔偿,除了航空公司及保险赔偿外,是否所属公司也有义务赔偿呢?

最近,这样一则悲痛消息网络刷屏,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航班失事,当地时间3月10日上午,埃塞俄比亚航空公司计划从该国首都亚的斯亚贝巴飞往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ET302航班在起飞不久后坠毁,机上149名乘客和8名机组成员无一生还。

    在这群人中,包括了8名中国人,这8位国人中有几位系工作原因派驻非洲的员工,也在这场事故中遭遇不测。

   事故已经发生,那么家属在悲痛之外,经济赔偿也算是对受害者家属一部分慰藉了,关于赔偿,除了航空公司及保险赔偿外,是否所属公司也有义务赔偿呢?

    首先我们都知道,在工作地点受伤,法律上来讲,就是理解属于工伤了,可当时是在飞机上出的空难,并不属于工作场地,那么这种情况下,还算工伤吗?

    其实大家理解的工作地点受伤是工伤认定中,最常见的一种,而本次航班出现事故,其中几位中国人系派驻非洲的工作人员,可以理解为单位领导安排,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而选择乘坐交通工具,这种情况下,是应当算作工伤的,所以除了航空公司的赔偿,单位也应当按照工伤意外死亡来给与家属相应赔偿。

    那么可以认定工伤的情形还有哪些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 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

    那么发生工伤,关于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呢?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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