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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 2019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执行时间、申报办法

发布人:fjch12333时间:2019-06-25阅读:2590次

2019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标准、执行时间、申报办法如下:

2018年度泉州市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5915元,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80元。


2019年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标准通知如下:

最高月缴存工资基数65915元÷12×3=16479元。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16479×12%+16479×12%=3954元(四舍五入)。

下限标准:2019年市直、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含泉州台商投资区)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500元。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500×5%+1500×5%=150元;2019年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的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工资基数为其最低月工资标准1380元。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标准为:1380×5%+1380×5%=138元。

执行时间

执行上述缴存基数及上下限标准的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申报办法

单位经办人员可到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网址:http://qzgjj.quanzhou.gov.cn)下载《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年度调整表》,输入职工姓名、个人账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原个人缴存基数、原个人实际工资、原月缴存额、现个人缴存基数、现个人实际工资、现月缴存额,打印盖章后连同电子表格一并送公积金归集承办银行办理,或到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申报业务”模块申请单位年度基数调整。


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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