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登录 人事帮邦!登录|注册|
手机版

扫描打开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政策资讯>生育保险 >正文

[上海市]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是多少 生育保险可以报多少钱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06-21阅读:2413次

    1、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3)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

    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来源:其他

免责声明:本网站部分信息为互联网收集而来,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会及时删除侵权内容,谢谢合作!

上一篇:佛山新生儿出生90天内要办理居民医保 逾期怎么办?

下一篇:男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保险交多久可以报销

人事帮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