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本市明天举行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9-06-20阅读:2235次
本市明天举行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日活动
6月19日是上海市工伤保险主题普法集中宣传活动日。此次宣传活动日以“工伤保险走进扶贫车间”为主题,全市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走上街头,走进建筑工地与工业园区,通过宣传横幅、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现场咨询答疑等形式,向市民集中宣传工伤预防、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工伤保险待遇等知识,进一步普及《工伤保险条例》《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
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安排,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6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伤保险主题普法集中宣传。本次宣传活动辐射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用人单位和职工,旨在进一步宣传普及工伤保险政策法规,提高工伤保险政策知晓度,增强广大用人单位和职工的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意识,全力推进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
据悉,近年来本市保持了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的持续增长、待遇水平的稳步提高和工伤事故发生率的持续下降:截至2018年末,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为972.89万人,同比增长1.55%;2018年全年,全市各区共计作出工伤认定结论48521件,作出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39715件,同比基本持平;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数为64878人,同比增长1.45%,人均享受水平为51931元,同比增长10.69%。与此同时,在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下,本市工伤保险体现出高质量发展的新面貌:
一是持续降低用人单位缴费负担。自2015年10月1日起,本市工伤保险费率办法与国家规定全面接轨,实行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和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办法。为进一步减轻用人单位负担,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本市实体经济平稳发展,本市自2018年5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阶段性降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50%;降率后,本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水平降低至0.22%左右,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自今年5月1日起,本市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一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20%。在确保企业工伤保险缴费负担有实质性下降的同时,按照市委、市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工作要求,今年本市继续提高工伤保险有关待遇标准,从而有效确保了工伤保险保障水平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是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建筑业作为工伤风险高、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具有人员流动性大、劳动关系复杂的特点;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发生事故伤害后,劳动关系确认难、工伤认定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难的问题一直比较突出。自2015年以来,本市将推进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这一创新举措作为工伤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从制度安排上有力保障了建筑业流动就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的落实,为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经过3年多的政策宣传、普及和引导,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已经逐步接受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理念和做法,打破了建筑施工企业长期以来“参加保险投商保、发生事故靠私了”的传统定式。今年,本市将加大力度将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范围从住建领域进一步扩大到铁路、公路、水运、水利、能源、机场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为广大建筑施工从业人员提供全员覆盖、长期稳定的制度性保障,确保在各类工地上流动就业的农民工依法享有工伤保险保障。
三是不断优化提升经办服务。近年来本市各区在确保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法合规、客观公正、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探索采取了多项措施不断优化和简化办事程序。对事实清楚、职工伤情不重、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之间争议不大的工伤认定案件,积极探索开辟快办快结的绿色通道,尽可能缩短工伤认定周期,减少工伤职工维权成本;对部分病情危重或行动不便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长期坚持提供上门鉴定等便民服务,确保被鉴定人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一网通办”的工作要求, 2019年本市劳动能力鉴定费被纳入了本市第一批财政电子票据试点的项目。从5月31日起,市民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可使用手机支付宝或微信扫描二维码后选择用银行卡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支付成功后,申请所留手机将会收到短信,告知电子票据号及电子票据的查看、验证方式,市民凭电子票据可以实现社保报销。
四是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工伤预防是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13年本市开展工伤预防试点工作以来,每年全市工伤预防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共同审议确定工伤预防宣传培训项目并组织实施,协同组织开展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工伤事故、安全生产事故、职业病诊断等数据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建立联合专项检查和预警通报等工作机制,形成了较好的工伤预防工作合力,较好地完成了“增强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工伤预防意识,有效控制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伤事故的发生率和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在全市前三年平均水平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工作目标。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做好本市工伤保险工作,要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民生为本,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惠民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而全面推动工伤预防、工伤补偿和工伤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体系的不断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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