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 如何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发布人:jsch12333时间:2019-06-13阅读:2116次
一、申请范围:
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以每年提取一次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办理材料:
1、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单身证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2、身份证;
3、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三、办理流程: 1、柜面办理。在主城区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缴存银行主城区任一提取网点申请办理;在江宁、浦口、六合、溧水、高淳缴存的职工,携带以上材料到相应的住房公积金分中心申请办理。 2、网上办理。在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南京公积金APP、我的南京APP或江苏政府服务APP上申请办理,需按以上材料内容填写相关提取申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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