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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 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

发布人:ahch12333时间:2018-11-20阅读:3853次

事项名称

异地调动并户口迁出本市提取住房公积


事项类型

最多跑一次事项


办结时限

符合规定、资料齐全,即时办结;需要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审批结果

现场办结


申请条件

1、申请人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2、缴存单位已为申请人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3、如果申请人已在调入地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只需在调入地公积金中心通过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将账户余额转至调入地住房公积金账户即可。




申请材料目录

1、单位调令原件;

2、户口迁移证明原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4、申请人银行卡原件;

5、黄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中心领取或网站下载、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或者公章);

6、委托他人领取的,须同时出具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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