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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 国管公积金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

发布人:shch12333时间:2019-06-10阅读:1830次

    记者6日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国管公积金将加大租房消费支持力度。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6日发布《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职工家庭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可以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央国家机关派驻贫困地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扶贫地房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生育二孩的,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通知还在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方面对进一步落实降成本政策,改进封存账户提取管理,简化单位开户、销户流程,购房、租房首次提取实行网上办理等提出细化举措。

    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强调,单位和职工应当诚信守诺,严格遵守住房公积金相关法律法规。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其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娶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对逾期仍不退回的,列为严重失信行为,并依法依规会同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缴存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情节严重的,向其所在单位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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